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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

教育

卢森堡宪法赋予政府组织和管理教育的权利。所以,大部分学校都是公立的,且免除学费。也有一些教授相同科目的私立学校,但是需要付费。卢森堡实行十一年制义务教育:两年学前教育、六年小学教育和三年中学教育。

语言

卢森堡的语言特点在于使用和承认三种行政语言:卢森堡语、法语和德语。德语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教授,而法语则从二年级开始教授。德语是小学教育的主要语言,同时也是中学传统教育最初几年以及中学技术教育的主要语言。法语则主要用于中学传统教育。用于语言教学的学时占整个学校教育总学时的50%。在学校教育阶段,卢森堡语仍然是主要的教学语言。

宗教

在小学和中学阶段,宗教、道德和社会课程为必修课目。

教育体制

早期教育针对3岁以上的孩子,帮助孩子适应社会,协助移民家庭的孩子充分融入社会。该项目在2000/2001学年初开始进行。早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。

根据1992年9月2日颁布的大公国法令,学前教育为义务教育,针对当年九月一日满4岁的儿童。小学教育为六年,教育对象为当年九月一日满6岁的儿童。

小学后教育根据所选方向可以是六年或七年,分为两个部分——中学教育,学习传统科目,为学生就读大学做准备;或者技术中学教育,提供实用和职业培训。

卢森堡大学取替代了各个高等教育机构,成为其法定继承机构,并于2003/2004学年开始招生。教学和研究在各系进行,跨学科中心负责安排同时涉及若干学科的科目。完整的大学周期分三个学习层次,各个层次获得不同的学位。完成第一层次获得学士学位,第二层次硕士学位,第三层为博士学位。前两个层次的学习时间为五年。第三层次的学习时间原则上至少三年。

卢森堡大学的一项职责是为卢森堡的学校培养教师,并开展继续教育培训。另一项职责则是为教学和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联系。因此,卢森堡大学参与了基础、应用和技术研究。

卢森堡大学通过与国家和国际研究机构、组织、公司和企业达成协议并进行立项,开展研究活动